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建工程工作,推进学校建设与发展事业,使我校基建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基建办公室、基建工程管理科、预决算管理科三个科室的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为处领导的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和参考意见。
2.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通报、简报、会议纪要、大事记及其他工作文件的起草和基建工程网页的建设。
3.负责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阅,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的转达,并督促、检查文件及通知精神的落实情况。
4.负责呈报部门内的请示、报告,并按领导的批示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尽快实施。
5.负责管理印鉴,按规定办理本单位介绍信、证明等。
6.在领导的安排下,办理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下达的有关报表、人事调动、职称填报、退休等事项。
7.管理办公用品,负责指挥部内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等内部行政事务。
8.负责部门内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落实会议决定。协调校内各项工作关系,负责对外接待和联络。
9.负责安排处理日常行政杂务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10.按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11.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及部领导交办的工作。
1.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和地质勘探工作的管理。
2.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察的质量检查和计量工作。
3.协助学校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负责对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场前的考察工作并参与合同的签订。
4.负责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合同文本的审查会签,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现场管理、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6.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组织工地例会、工程阶段检测和验收的各项工作,认真填写施工日记。
8.负责对进入工地的施工材料进行监督,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
9.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
10.按照工程合同,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核、提出支付建议。
1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负责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1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与校园规划工作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和规章。
2.根据学校基本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长期规划,制定并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要求,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依据校园总体规划,对各部门提出的建设需求,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土地资源。
3.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预决算法规,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根据工程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按合同及工程进度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决算,办理决算审计。及时通知学校财务部支付工程进度款、根据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
4.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委托勘察、设计,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前期资料收集、编写设计任务书,对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考察和评价;对大、中型项目的设计进行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招标。
5.负责勘察、设计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
6.办理竣工工程决算、固定资产移交,参与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建设成本、投资效益分析。
7.在项目设计阶段,负责设计进度计划的制定及设计进度的控制,协调组织处内外的技术力量,负责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与技术相关的调研、咨询、论证、审查和优化;协助基建工程管理科办理设计图纸的送审工作,严格把握设计图纸的质量关。
8.负责限额设计的实施工作,根据立项批文设定合理的限额值,加强设计监管,确保设计单位的最后成果在符合学校设定标准的条件下达到限额设计的要求,在设计阶段控制好工程造价。
9.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和设计变更工作及技术联系单,参与图纸会审及工程技术交底、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11.负责基本建设统计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各种报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