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处管理制度

一、处务工作例会
   
1处务工作例会由处长召集,科级以上(含正、副科长)参加。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若有急办事宜或重大学习活动等需立即召开的,临时通知。

3、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校党委、行政文件及重要工作部署。

2)各科室汇报上周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周工作计划及安排。

相关人员应在会前充分做好调查论证和资料准备工作,并在会上进行必要的情况介绍,提出较成熟的建议意见和可供比较、选择的方案。杜绝未作调查论证的问题推诿至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3)研究当前基建方面工作,会议主持人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作出对所讨论问题的明确结论。

布置各科室本周工作计划及安排。

4与会人员对会议讨论中的不同意见等不宜公开或需保密的内容,应当保密。

 

二、处务工作扩大会

为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师生服务,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会议人员:基础建设处全体人员

2、召开形式:依据工作需要另行召开

3、会议内容:

1)研究讨论部门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提拔、考核、经费、机构、制度等事项。

2)研究落实学校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

3)布置阶段及年度工作,阶段工作及年度工作总结。

4)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交流基建管理的先进工作经验、基建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基建管理廉政工作若干规定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为确保基建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行,结合基建管理党风廉能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程序透明、公平公正。

2、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反对懒散怠工、消极敷衍、弄权渎职、不负责任的行为,做到坚持原则、严格监管、精细服务、保证质量。

3、努力维护部门团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4、政治上严肃、纪律上严格、工作上细致,办事讲原则、求实效,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

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积极认真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6、廉洁自律,不循私情,不谋私利,以身作则,敬业奉献,维护本人和部门的良好形象。

7、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向他人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8、不得在工作中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收受各种礼品、礼物和现金,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财物。

9、不得参加影响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各类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

10、不得在签订合同、材料采购、现场管理、商务谈判等工作中进行权钱交易。